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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40年·城|常州的乡镇企业,成全国的一面旗帜

靠一个能人,就能做大一家企业。上世纪八十年代,苏南模式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华夏大地上,农民的家门口,崛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乡镇企业。当时,包括常州在内的苏南模式是全国乡镇企业发展的先驱和旗帜,不少省份把常州的乡镇企业当成学习的榜样。

上世纪八十年代,常州是苏南模式中的一个典型

“那时候,常州是苏南模式的代表城市之一,走到哪里,一听说我是常州的,他们都会提到苏南模式。”78岁的江苏新鸿联集团董事长周金清说起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州乡镇企业的发展,一脸自豪。“当时,每个镇上都有几十家乡镇企业。”他自己的企业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正式营业,现在已横跨灯具和家具,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78岁的朱国荣曾担任原常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同样是常州乡镇企业发展的亲历者,对常州乡镇企业发展和苏南模式颇有研究。

朱国荣和周金清等人回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一些学者把全国乡镇企业归纳为两种发展模式。

“一个是苏南模式,以苏州、无锡、常州的乡镇企业为代表;另外一种是温州模式,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各产业平衡发展。”朱国荣说,苏南模式有两大特征:从企业的产权角度看,是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从产业结构看,是以工业企业为主。

上世纪八十年代,苏锡常在全国被公认是苏南模式的创导者和典型,是全国乡镇企业发展的先驱和旗帜。朱国荣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常州乡镇企业到浙江考察乡镇企业时,被浙江的同行们尊称为老大哥。

有一次,江苏省乡镇企业局领导带领苏锡常三地乡镇企业管理局领导赴广东省考察,广东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一位领导很诚恳地说:“江苏省的苏、锡、常乡镇企业是我们广东省的老师,我们多次去学习取经,如今老师来了,做学生的怎敢怠慢!”朱国荣回想起此情此景,至今仍感自豪。

    城市工业的迅猛发展,带火了“跑龙套”的乡镇企业

周金清回忆,当时他们村办企业选择做灯具,主要是自产自销,产品都是国营企业没有的产品。“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乡镇企业是国营企业的补充。”同时,他也提到,当时很多乡镇企业是为城市中的工业企业做配套。

“常州市城市工业强劲的辐射和带动是常州乡镇企业早期发展的重要原因。”朱国荣说,经过深入了解常州乡镇企业情况后会发现,常州市乡镇企业不仅与城市经济产业相同,都是以工业为主,而且有许多产品相类似,所到乡镇企业都能看到常州城区工业产品的身影。

上世纪八十年代,常州城市工业发展强劲,“大城市学上海,中小城市学常州”的口号响彻全国。这一时期的常州,城市工业企业是龙头,乡镇企业是龙身、龙尾。“城市工业企业唱主角,乡镇企业跑龙套的同时,也受益于城市工业扩张和辐射。”朱国荣说。

据统计,1978年到1979年,常州灯芯绒、柴油机等几条龙形经济已经基本成型,而“龙身”和“龙尾”几乎都是由乡镇企业组成。

资料显示,1982年到1983年间,常州市56家企业组建56个群体,群体企业达400家之多,其中绝大多数是乡镇企业。这期间,一些乡镇企业成为骨干和领跑者,比如江苏老三集团前身是常州第四针织厂,是常州市针织总厂的一家配套企业,在董事长姚幼卿的带领下,从一个濒临倒闭的乡办小厂,成长为苏南针织服装的龙头老大;新科电子集团的前身常州第五无线电厂,从一家配套的乡镇企业,逐步成长为全国生产影视电子产品的佼佼者……

以上两个阶段,被包括朱国荣在内的很多研究者称为常州乡镇企业裂变式发展的两个最重要节点。

    常州市乡镇集体企业,有过很独特的发展优势

“上世纪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几乎都改为私营企业了,一开始,常州为什么要发展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走一段弯路呢?”这样的疑问,不止一个人问过朱国荣。他说,常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所以发展集体乡镇企业和当时的实际情况密不可分。

据他介绍,根据当时的政策限制,私人所有制的企业是不被允许的,私有制只限于个体户,联户作坊式经营,用工不能超过8人。直至1988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后,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我市才批准了第一家私营企业。

当时,民众对于私营企业的认识和态度,也是常州市乡镇集体企业发展迅猛的原因。朱国荣和周金清回忆,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对就业的选择顺序为国营企业、地方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排在最后的才是私营企业。

此外,当时乡镇集体企业在土地、融资、审批方面都有政策优惠。那时候,很多乡镇集体企业的工业项目一旦确定,基本能够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基建,当年投产,甚至当年就有收益。

资料记载,在常州乡镇企业发展史上,靠一个人,扛一块乡镇(村)集体企业的牌子,发展成为大企业的事例很多:除了周金清凭手中一块村办集体企业的牌子,在两间破旧的房子里起家,成为全国灯具出口大王,力强集团董事长蒋宏芝也靠着一块乡办企业的牌子用680元烧砖窑起家,办成了一家上规模的水泥集团……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常州乡镇企业迎来过“第二春”

关于常州乡镇企业的历史,不少材料里都提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社会上出现抵制和怀疑乡镇企业的声音。

“当时不少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公开指责乡镇企业与其争夺资源、市场等,在这样的舆论面前,常州乡镇企业发展遇到困境。”周金清回忆,那时候他和很多乡镇企业的负责人都提心吊胆,生怕对乡镇企业的政策有变。

但是,很快市里下发的政策让包括周金清在内的乡镇企业家们打消了顾虑。1987年,为了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我市出台被称为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力度最大、企业得益最多的《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因为该文共26条意见,民间称为“26条”。

“大家感到‘26条’不仅给乡镇企业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更给他们带来了发展企业的信心。”周金清说,他们的企业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并吸引外资的注意,1988年初成为江苏省第一家村级合资企业。

除了出台“26条”,1987年,还有一件事情令朱国荣印象深刻。从那一年开始,我市参照省政府、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做法,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常州市明星企业、常州市乡镇企业家的评选活动,对优秀乡镇企业进行表彰。

“常州市乡镇企业的基层干部称1987年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个春天。那一年,常州市乡镇企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增长了33.6%。”朱国荣回忆。

随着改革的深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常州市引导乡镇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原来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乡镇企业开始逐渐改制为私营企业。“通过改制,大家的积极性更高了,管理和生产效率提高了,企业发展比原来更好了。”周金清说。

吕洪涛 陈东哲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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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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