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记者 杨婧)李先生的孩子李星毅就读于市一中初三(13)班,10月3日在学校摔跤引起脑炎,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于10月15日出院。但主治医生称还要休息半个月,连住院算前后一共得休学一个月。考虑到初三学业紧张,李先生想为孩子申请休学复读一年,却被告知必须要有市中医院的证明。李先生表示费解,希望相关部门能作出解释。
市一中副校长陈汝虹说,由于教育局有明确文件下达,所有学校的休学证明必须由中医院医务科签署,学生可以持任一所合格医院就诊的病历等相关体检材料去中医院医务科开具休学证明。这位学生的家长只要拿着证明来找学校相关领导,他们会负责办妥休学复读手续。
常熟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张爱华告诉 记者 ,教育局和中医院在1993年就在校学生休学证明办理扎口单位问题达成协议,由中医院发文“常中医[1993]11号《关于成立学生因病休学体检工作小组的决定》,目的是为了明确职责,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但由于教育局1996年以前的档案均已上交市档案局,市民如有疑问,可到市档案局查询。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