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判现场。
图为社区服务站开庭现场,当地村民旁听庭审。
本网讯(通讯员 陈香 周新军)2014年12月29日夜间,徐某携带气枪、手电筒等工具至常熟市尚湖镇练南村树林,射杀了黑尾蜡嘴雀、灰背鸫、珠颈斑鸠等共计29只“野鸟”,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上述鸟类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15年4月30日上午,常熟法院将该起案件庭审现场搬至练南村社区服务站,一百余名当地村民旁听庭审。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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