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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征税”政策落地 进口后征税多次进货汇总计征

常熟日报讯(记者 金玮)7月28日,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向常熟海关申报了一批进口设备,成为海关总署“汇总征税”政策在常实施后的首笔业务。

所谓“汇总征税”,就是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实行“先进口后征税”政策,对在一个月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进口货物通关时,海关凭企业提供的担保先予以放行,之后集中汇总征税,企业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纳税款的汇总支付,无须在每票货物进口时办理缴税手续。

新政施行后,极大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成本。以芬欧汇川为例,目前企业正在实施二期项目建设,其中进口设备通关时会产生相应税费,企业需要付出较大资金周转成本。“汇总征税”实行后,每一票进口设备产生的关税,都可延后到下个月支付,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较为可观。“汇总征税”也便于企业计算物流周期。以往,企业的每一票进口货物都必须在缴税后才能放行,企业需要排队等候,导致货物最终进关时间很难被准确预估。如今,货物无需逐笔缴税,经电子申报后不久就能通关放行。芬欧汇川每一票进口设备的通关时间能够准确预估,项目的推进工作将更具针对性。

此外,新的关税制度让企业更加省心,无需每月多次往返海关缴税,节省人力成本。以往,芬欧汇川每月要进口10多票货物,企业每月都需派专人10多次前往海关缴税,现在每月只需一次就能结清一个月的税费。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65家企业,具备享受“汇总征税”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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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 落地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