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记者 冯碧珩)日前,本市2012至2014年度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林业局检查组的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2012至2014年度国家和省安排的林业项目资金为主,重点是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绿色江苏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造林项目、虞山林场中幼林抚育项目实施情况,听取了市林业局以及各项目实施单位关于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对每一笔账目的支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各类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规定用途使用,无串用、套用现象。
2012至2014年度,本市获得中央林业专项资金支持1777.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038.9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300万元;2014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达322.55万元。这些项目主要由市林业局、市绿委办和虞山林场、沙家浜旅游发展公司四家单位负责。到目前为止,除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还在实施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相关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