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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职责 维护市场环境

第四期新闻发布厅解读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暨“3·15”系列活动

时间:3月11日

主题: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解读

发布人: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阚国良

2016年是市市场监管局的“基础建设年”,全局将通过全面、高效、科学的履职,进一步夯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做实服务人民群众的基础,进一步为部门自身部门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期新闻发布厅邀请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阚国良,解读今年市场监督管理重点工作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三大重点工作

一、行政服务

推动商事制度改革

2014年3月1日起,本市开始商事制度改革,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实施了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放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市场准入的便利条件,掀起了新一轮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试点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放宽住所登记等改革举措,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使分局登记注册窗口全面进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今后,市场主体尤其是私营企业就可以足不出镇,享受到家门口的便捷登记服务了。

消费维权

2016年,市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全市消保委组织,加大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好消法专家宣讲团、消费维权志愿者两支队伍,开展消费宣传、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系列活动,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作,构建消费纠纷行业联动调解的新机制,更好地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视民情民愿

将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和食药监12331三条部门热线进行整合,主动对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寒山闻钟”论坛等信访投诉渠道,发挥好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高效处理各类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信访投诉,为广大市民朋友解决生产生活所需所盼开通“高速通道”。

二、行政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肩负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责。“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护好虞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市市场监管局要以争创“省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以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食品流通领域抽样检测、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为主要抓手,着力探索新的全程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将重点食品的抽检数量从4000多批次提高到6100批次,达到4批次/千人的抽检比例,对法定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坚决立案查处,让百姓吃得更健康、更放心。同时,今年市市场监管局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和探索,实现无证无照餐饮“减存量、控增量”的治理目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包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管道等诸多设备,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监管对象。2015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并对虞山国际花园20台逾期拒不年检的电梯实施了立案查处,新闻媒体也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满意,全市电梯按期年检率从原来的50%上升到95%以上。今年,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和药品流通企业的GSP认证为抓手,使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率达到100%,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100%。通过这样高频次的监管,确保不出现源头性药品安全质量事故和特殊药品流弊情况。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实现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溯源监管,从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计量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检验检测中心、江南集团,在市农副产品交易城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试点,进一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有形市场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上门做好集贸市场和农村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工作,并逐步开展对居民血压计的免费检定工作,让虞城百姓切身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服务成效。

三、行政执法

执法对象

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根据全市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确定了农资产品、年货市场、大米定量包装、装饰建材、中药饮品等十二项全市性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通过行政执法,达到“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批主体、规范一个行业”的既定效果。市市场监管局也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对轻微违法行为更多运用行政指导手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风尚。同时,将相关案件信息、抽检信息等政务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做到公平、公开、透明。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解读

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

含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要更加注重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要更加注重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试点探索消费维权争议速裁机制;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最终的目的是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作为履行消费维权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主题活动:

城乡“3·15”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编发“3·15”消费维权工作特刊

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启动仪式

消费维权知识板报“基层行”巡展活动

美容美发行业消费问卷调查

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进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消费体察

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月23日正式成立,由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市食安委办公室这“三局一办”整合而成,系统整合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市食安办的工作职责,划入了原卫生部门承担的组织实施药品法典、查处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等工作职能。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改革转型、一手抓履职到位,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工作成效显著提升,全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保驾护航。2015年,市市场监管局被苏州市文明办评定为“苏州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兵单位”,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进入“优秀单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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