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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新闻发布厅第十三期解读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时 间:2016年6月27日

发布人:常熟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志强

主 题:解读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及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去年以来,本市不断加强综合协调,严格日常监管,突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期新闻发布厅邀请常熟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志强,为市民解读去年以来常熟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上的亮点,以及今年以来食品安全执法环节的重点工作,回应市民对“舌尖上安全”的诉求。

食品安全工作2015年成果回顾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监管体系

我市建立由市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发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晰各级各部门监管事权划分,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与各镇(板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镇(板块)均已经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建立基础监管网络、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检测资源,市检验检测中心已成立运行。健全考评机制,食品安全已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市公安局设立专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环食药中队。市场监管局、市农委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处罚及刑事移送相关制度,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推进信用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的评定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有序高效。有效处置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重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定期发布全市食品抽样检测情况,建立食品投诉举报制度和机制,落实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强化监管执法 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好

2015年,全市组织各类食品专项检查54次,出动执法人员2.32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6万户次,受理食品投诉举报780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15件,向司法机关移送3件。全年完成食品及相关产品监测6323批次,达到每年每千人4.18件的抽检水平。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各类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执法27次,出动执法人员950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485户次,受理食品投诉举报近500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06件,移送公安机关11件12人,完成食品及相关产品监测共2975批次,全市未出现重大或群体性食品突发事件,食品安全总体态势持续向好。

■探索监管新模式 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加大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三品一标”申报认证,规范“三品”标识使用。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深入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工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强化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快建设农产品监管网络系统,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屠宰监管,规范畜禽检验检疫程序和屠宰行为,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完善并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病死猪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保障肉品安全。

探索民间家宴管理新模式

落实农村家宴各方责任,鼓励有条件的镇(板块)在集镇区设立民间家宴固定操办场所;在集中居住区和居民小区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民间家宴操办场所;鼓励有固定场所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民间家宴操办场所。探索持证持照经营,鼓励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民间家宴承办活动。对符合经营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民间厨师(团体)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发放范畴,依法予以管理。同时鼓励民间厨师参加或成立相应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民间厨师合法经营。在做好民间厨师备案登记、健康体检、培训和农村家宴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民间家宴登记管理和民间厨师从业情况公示制和“黑名单”制度。在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民间厨师管理公示栏,对民间厨师登记、体检、培训以及民间家宴服务质量、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公示。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三分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准入机制,认真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责任。

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及追溯工作。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管公示工作,推广“五常法”等先进管理体系,在重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等试点推行“明厨亮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和节日市场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以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其周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旅游景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食用油、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简介

建立领导和工作体系,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

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益广告的传播作用,印制分发宣传材料,召开会议,广泛动员,提高全体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张贴画共44000份,宣传折页10万份,灯杆旗广告6个路段243根,大型广告牌12块,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1000块,量化分级公示牌2000块。)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培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素质和意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分门别类采取措施,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单位的活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市已确定16个街(区)、176家单位参与示范街(区)、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强化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市场监管局快检中心投入使用,食品安全移动执法平台的上线运行;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能力培训;组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检实验室检验人员参加苏州职工技能大赛等。

组织开展以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为主的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章立制,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全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站稳为民监管立场,筑牢保障安全底线,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断改造升级和健康发展,整体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创建任务

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5条(个)以上,其中虞山镇4条(个)以上,方塔、兴福、虹桥、琴湖管理区各创建1条(个)以上,其余各镇(板块)创建1条(个)以上(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

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60家以上,其中虞山镇40家以上,其余各镇(板块)10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可在示范街区内,示范单位类别根据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实际情况涵盖实际拥有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单位(商场或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商、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单位食堂等。

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

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

创建阶段(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评定审核阶段(9月底前完成)。

跟踪管理

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单位每年评审1次,有效期3年,到期复评未通过的,予以撤销。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主观故意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辅料、非食品原辅料加工食品,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或示范街内年内有2家(含2家)以上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的,及时予以撤销。

评定结果运用

经市食安办评定为示范街(区)、单位后,市食安办将予以命名,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单位可使用市食安办统一制作的示范品牌标识。

对创建成功的示范街(区)、单位,可适当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各监管部门、各地政府食安办要加强指导帮助,及时解决创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扶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大做强。

市食安办向社会进行推介和广泛宣传示范街(区)和示范单位,提升广大消费者对示范街(区)和示范单位的知晓率。

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0日,肉制品(调理肉制品)专项检查;

1月27日-3月30日,加强冷库管理打击问题冷冻肉品专项整治;

1月28日-2月4日,全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月23日-3月13日,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重点食品抽检;

3月18日-30日,全市生鲜牛肉类产品专项抽检;

4月-9月,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塑化剂专项检查;

5月16日-17日,食品流通环节豆芽产品专项监督抽检;

5月19日-28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罂粟壳(粉)行为专项检查;

5月26日,召开全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分析会,针对“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成因和防范进行分析,并开展专项整治;

5月27日-6月30日,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5月30日-6月10日,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专项检查;

6月1日-9日,6月16日-19日,全市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暨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保持清洁

拿食品前要洗手,准备食品期间还要经常洗手;便后洗手;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和设备;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生熟分开

生的肉、禽和海产食品要与其他食物分开;处理生的食物要有专用的设备和用具,例如刀具和切肉板;使用器皿储存食物以避免生熟食物互相接触。

做熟

食物要彻底做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食品;汤、煲等食物要煮开以确保达到70℃。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而不能是淡红色的。最好使用温度计;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

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滚烫的温度(60℃以上);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储存食物;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化冻。

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使用安全的水进行处理以保安全;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安全加工的食品,例如经过低热消毒的牛奶;水果和蔬菜要洗干净,尤其如果要生食;不吃超过保鲜期的食物。

在做好“五要点”基础上,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控制加工食品的存放时间;

二、防止误食(如有毒动植物中的野生蘑菇、青皮红肉海鱼、河豚鱼、发芽马铃薯等);

三、注意食品从业人员个人身体状况,不带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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