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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行动保障“零响声” 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禁放工作

常熟日报讯(记者 严婷 戴晓怡 陈瑜琳)连日来,本市住建、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第一时间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动员,及时制定禁燃禁放管控实施方案,全力保障城区“零响声”。

对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市住建局迅速动员全局人员做好路段、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的巡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形成浓厚的管控氛围;动员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路段禁放执勤工作,在整个系统内传阅《禁放承诺书》,并由领导干部带头签订《禁放承诺书》。同时,住建局积极组织力量,向三环路以内48家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放《工程建设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告知在项目奠基、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组建禁放巡查小组,在节日期间对建筑工地开展不间断的禁放巡查,确保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零响声”。

物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精神,召开城区物业管理小区禁放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立清晰、醒目的禁放标识,开展火灾逃生宣传,采取电子屏播放、悬挂标语和横幅、发放倡议书等宣传方式告知业主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组建禁放巡查小组,开展不间断的巡查,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第一时间进行劝阻;督促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关、开、清、巡、停”五项工作措施,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小区节日安全。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过个文明、环保、祥和的新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向前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帮助经营者了解禁放区域,督促经营者签订《禁放承诺书》,如有开业、庆典等各类活动,也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13个分局(所)的注册登记窗口已累计向经营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2000多份。

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节前市场检查,对商场、超市、副食店等场所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引导和检查工作。检查中,工作人员对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调查摸底,发放禁燃禁放宣传资料和公开信,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益广告,要求商户和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严查无证照烟花爆竹销售点,要求销售点亮照经营,并认真学习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动员销售者做好宣传工作,提醒购买烟花者在禁放区以外燃放,否则将会面临处罚。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接到上级通知后,水利部门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向全局上下传达文件精神,告知本单位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市政府致市民的公开信,本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带领职工完成禁放任务,每位员工需向家人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宣传、执行、监督和劝阻工作,告知居住在三环内外的亲属不再购买烟花爆竹,家里如有烟花爆竹,则及时至辖区烟花爆竹置换点进行置换,避免发生扰民和污染环境事件。

在随后部署的禁放工作中,水利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执勤值班,告知职工在安全第一的同时要严格执行禁放任务,为营造清新干净的节日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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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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