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通讯员 杨春琴)日前,常熟法院依法向拖欠张某等17名员工的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督促其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款共计15万余元。支付令发出后,17名员工被拖欠工资款现已全部支付到位。
春节前后,历来是劳动者催讨工资的高峰期,常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此制定专门预案,加强对催讨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的诉讼指导力度。在张某等17名员工与甲公司工资争议案中,甲公司负债累累,但有一笔债权即将到期,张某等员工至诉讼服务中心咨询,希望能在该债权到期前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尽可能及时兑现被拖欠的工资。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公益律师指导下,张某等人向法院提交了支付令申请。常熟法院受理申请后,立即审查员工提供的事实、证据,发现甲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清楚,且与员工之间没有其他纠纷,遂依法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督促其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款共计15万余元。
张某等催讨工资案,常熟法院以支付令的方式,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快速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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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快速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