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新闻网首页

手机新闻网

新闻客户端

规范动物狂犬病免疫行为 委托防疫条件有变

常熟日报讯 (记者 冯碧珩)日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动物狂犬病委托防疫工作会议,明确动物狂犬病委托防疫相关条件。市农委畜牧屠宰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全市宠物诊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我市推广使用“苏州市犬(猫)类免疫管理系统”,要求免疫点进行免疫信息的录入,不能进行电子化信息上传的机构将不能作为委托防疫点,其他相关委托防疫条件不变。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提交申请材料,经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批准后,成为“犬类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会议要求各申请单位获批定点单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诊疗活动,切实做好狂犬病免疫注射和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全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狂犬病免疫行为。

    声明:所有来源为“常熟日报”和“常熟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12-52778455,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