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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混乱公共环境脏差 物业服务“缺失”引不满

文/本报记者 徐百练

“物业没有尽到职责,门卫形同虚设,卫生死角很多,楼道里小广告也不清理……”3月12日,信一尚城小区居民朱女 士 给 本 报“民 情 在 线”96889677打来电话,表达对小区物业管理现状的不满。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坐落于湘江东路123号的信一尚城小区,2010年建成交付使用。小区不大,仅有一幢6层普通住宅楼和一幢办公楼,有住宅72户,商户80家,划定地面车位78只。

小区大门朝北,面向湘江东路,进门处设置了岗亭和道闸。记者于13日和14日三次出入小区,发现道闸杆均处于打开状态,外来汽车和人员随意出入。门卫是一名六七十岁的男子,他坐在岗亭里,对进出人员车辆未作任何询问。进入大门,住宅楼和办公楼合围的空地就是小区停车场,场上停满汽车,还有不少汽车因没有停车位随意停在路边,道路拥挤不堪。“车位本来就紧张,门卫又没有有效管理,使这里成了免费停车场,谁都可以停进来。”朱女士说。

除了停车,业主对小区卫生状况颇有怨言。“只有两名搞卫生阿姨,年纪都有六七十岁了。”一名居民说。记者看到,楼梯等显眼的公共部位虽然只有零星垃圾,但地面随处可见陈旧性污渍,绿化带内随处可见生活垃圾。此外一些居民反映,楼梯扶手、墙面等处有张贴或喷涂的小广告,自行车库、楼梯间乱堆放,墙砖脱落,消防器材缺失,这些问题反映到物业后,很少得到积极妥善处理。“物业费1.8元/平方米,我每年都交,但是物业服务质量却一直上不来。”朱女士抱怨道。采访期间多名居民认为,物业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合同,所提供服务“不值”。

记者了解到,小区投用时信一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入驻,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根据协议,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协议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自行终止。不过,信一尚城小区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办公室位于小区办公楼的底楼,13日下午,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物业主要配备两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两名环卫工人和一名门卫,其中环卫工人和门卫都是老年人。“我们不是不管,今天上午还在捡垃圾。”物业工作人员说,不过由于人手有限,只能保证道路、楼道等主要部位基本干净,“也要靠业主有好的卫生习惯,不然前一分钟刚扫过后一分钟又扔了垃圾,也不能每时每刻都在打扫吧?”

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建成之初的两三年,实行收费停车,那时的停车秩序相对好一些,后来交车位管理费的业主越来越少,直至没人再交。小区停车场由住宅楼和办公楼共用,办公楼人员、车辆进出频繁,也给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门卫基本处于“失管”状态,没能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识别,停车秩序混乱,一些业主因为在小区内找不到停车位而心生怨言。与此同时,拖欠、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多,物业费收取率明显下降。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在这个小区逐渐凸显。一方面,很多业主不满于物业的服务质量,甚至有更换物业企业的想法,但苦于未成立业委会而不能实现;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亦迫于物业费收费率下降、经营成本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服务质量迟迟未得明显改善。

其实,这样的矛盾并非个例,在不少小区都存在,有的轻微,有的尖锐。包括本报“民情在线”96889677、苏州“寒山闻钟”论坛、本市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在内,每天都有相当数量的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诉求和咨询,且近几年数量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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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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