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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起全面实施 车险投保人需实名缴费

常熟日报讯 (记者 葛洁)日前, 记者 从常熟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继3月份江苏保监局在南京地区试点开展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度后,苏州地区从4月14日起全面实施此项制度,给广大保险消费者支付保费提供便利,进一步保护消费者车险消费自主选择权和资金安全,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投保人实名缴费”是指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应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该制度旨在通过实施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为客户缴费提供便利,规范投保环节流程,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者、保险行业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多方共赢,进一步促进金融安全与和谐社会建设。

与由他人代垫保费相比,直接向保险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保险中介支付保费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规范车险销售流程,有利于体现消费者真实意愿,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防范化解车险后续理赔服务当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此外,实行实名缴费,将有利于加大保险业反洗钱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有利于曝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防范金融市场风险。

本次,苏州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的适用范围为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所有家庭自用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私家车投保车险,可以使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现金等方式缴费,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方式,必须使用投保人自己的账户。使用现金方式缴费的,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手续;企事业单位投保车险,可以使用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车险保费,银行到账金额须与应缴金额一致,付款人与投保人名称一致。

消费者购买车险价格不会因为“投保人实名缴费”增加,保费多少与车辆型号、前三年出险次数、上年度交通违章情况、安全文明驾驶情况等相关。2017年7月开始,谨慎安全文明驾驶、保持良好理赔记录的消费者,在购买商业险时最低可以3.5折。

常熟保险行业协会提醒,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当确认销售机构是否具备保险销售资质,业务员是否具备执业登记信息。消费者要主动签署投保单,并进行实名缴费,保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或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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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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