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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载人闯红灯与汽车相撞负全责

常熟日报讯 (记者 杨之洲)5月13日,在古里镇文学街银河路路口,一辆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及一名电动车乘坐人员受轻微伤。交警判定该起事故由电动车驾驶人吕某承担全部责任。

当晚8时10分许,市公安交警大队古里中队接报,古里镇中宏超市门口发生了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通过路口监控视频可以看到,晚上8时许,事故中的大众汽车在文学街银河路路口按照信号灯指示左转通过十字路口时,吕某驾驶着一辆载有2人的电动车沿文学街由东往西行驶。吕某驾车还没到达十字路口时,东西向直行的信号灯变成了红灯,但吕某并没有停下来,而是试图闯红灯快速通过该路口。就在吕某快行驶到马路对面时,两辆左转弯的汽车并行通过路口,右侧轿车看到吕某后向右采取了避让措施,而大众汽车因视线受阻,与吕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吕某未遵守信号灯通行,且违规载人,才造成了交通事故,所以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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