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记者 陈竞之)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的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常熟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每月875元调整至945元,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
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和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1405元调整至1520元,异地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从每年11580元调整至11960元。
此次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调整,本市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全年将增加674万元左右的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惠及全市各类困难群众1万人,进一步提高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