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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期失能人员撑起保护伞 “社保第六险”正式启动

常熟日报讯(记者 张怡心)10月18日,本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均可提出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这项新政将为长期失能人员及时获得长期护理服务、共享常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撑起保护伞。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划转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今年7月,常熟市政府出台《常熟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继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之后的“社保第六险”正式登台亮相。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和病患在接受评估后,个人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此后在住院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和社区居家护理中产生的生活照料费用将全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长期护理保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18年至2019年,通过多元筹资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重度、中度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费用纳入保障范围。第二阶段从2020年起到国家正式下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的长期失能人员医疗护理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保障范围。目前先行启动第一阶段,个人缴费部分至2019年底暂免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70元每人每年划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35元每人每年划转,市财政2018年预算一次性安排500万元,此后年度出现资金缺口,由财政在人均50元内统筹安排资金解决。

在失能等级评定方面,本市将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公开、公证、透明的原则,对提出评估需求申请的参保人员进行疾病状况、自理能力等失能程度综合评估。初次评估费用由政府支付。经评估认定为中度失能或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在接受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后按照以下标准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6元/天,中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0元/天;居家护理重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5元/天。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对护理服务机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实行床日包干管理等结算方式,按待遇享受人员的护理服务形式确定结算标准,定期与护理服务机构结算护理费用,不直接支付给个人。

根据参保人员的护理需求,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包括医疗机构住院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社区居家护理三种,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内容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管道护理、康复护理及清洁消毒等项目。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皆可参保。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病情稳定后,需要长期护理的,经失能评定和资格认定,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经评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目前本市正处于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遴选阶段。本市能够从事长期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 (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均可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签订协议后成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机构。此外,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应当是受聘于护理服务机构的执业医生、注册护士,以及参加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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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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