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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厅第四十二期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严重威胁老百姓的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擦亮眼睛、远离风险,这既是广大群众的必修课,更是政府部门的一大工作重点。本期新闻发布厅邀请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科科长吴志鹤,发布常熟市在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面的最新情况。

时间:2018年12月5日

发布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科科长吴志鹤

主题:发布常熟市在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最新情况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点,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受国际国内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当前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总体形势较为严峻,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随着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逐步收紧,新兴金融行业深度洗牌,触发行业整体震荡,出现了新一轮的案件高峰。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出现P2P集中爆雷事件,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大量网贷平台出现逾期、停业、清盘、倒闭或跑路等风险,众多投资人受损严重。

从我市情况来看,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防范处置力度的持续加大,我市非法集资风险已经得到明显控制,但是风险隐患仍然不容忽视。根据近年来非法集资案发情况,我市非法集资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集资形式多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非法集资的手段更加多样化,犯罪行为更趋组织化、专业化。非法集资活动已从传统的民间借贷逐步向更广的经济领域渗透扩散,既有以投资理财、融资租赁为名,也有以产品销售、消费返利、公司上市为名,还有的通过私募基金、股权众筹、P2P、电子商务等手段集资,隐蔽性、迷惑性和欺骗性很强。

●涉及群体广泛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侵害的人数不断增多,投资群体日益广泛,既有经济实力雄厚的富裕阶层,也有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困难群体,随着互联网、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更逐步向工薪阶层、城市白领、外地来常务工人员乃至公职人员蔓延扩散。

●风险隐患突出

目前,我市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领域,特别是有不少外地投资理财公司在常熟开设分支机构,往往藏身于高档商务楼宇,以中介服务为名,帮助外地公司介绍客户、推荐业务,通过微信、手机APP、口口相传等方式吸引投资者。这类机构游离于正规监管体系之外,极易引发各类纠纷和风险。一旦演变成非法集资,不仅破坏经济金融秩序,严重侵蚀群众“钱袋子”,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群策群力、多措并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平稳可控,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加强机制建设

我市始终坚持把防控非法集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完善工作职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案情研判、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防控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镇(板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风险排查

依托全市各地、各部门力量,先后组织开展了多轮风险专项排查,切实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例如,2016年7月启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摸可疑企业391家;2017年末开展的非法集资涉稳风险“冬季攻势”,累计排查企业1455家。

●加强清理整顿

不折不扣抓好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累计清退互联网金融企业3家,压降违规业务12.3亿元。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对近百家民间投融资机构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对重点嫌疑机构开展警示约谈,累计关停民间投融资机构约30家,坚决遏制风险苗头。

●加强立案打击

对已暴露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公、检、法等部门及时立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做好案件侦破、司法审理、资产追缴、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

2015年以来,累计组织全市性集中宣传月活动7轮、专题展览1次、巡回宣传30次、案例巡展12场、警示剧巡演4场、宣传讲座近150场,累计张贴海报1万多张、发放宣传资料30多万份,利用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源头管控

金融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民间投融资服务企业注册登记会商机制,严把投融资企业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控增量风险。会商机制实施以来,累计审核企业各类登记申请约80件。

下阶段重点工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下阶段,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大决策,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全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坚持“化解存量”和“严控增量”并重,通过风险排查处置、遏制增量风险、打击金融犯罪、强化宣传引导等举措,推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更大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推进风险排查

近期,我市围绕“处非攻坚战”已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和《战时工作机制》,市、镇两级均已组建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组,累计排查发现风险机构近50家。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拉网式、滚动式、常态化排查,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及时进行核查,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实现关口前移。

●进一步深化整治处置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通过教育劝导、警告约谈、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实施早期处置。对违法违规发布的金融业务广告,坚决查处清理。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坚决立案打击,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继续通过电视台、报纸、公交车、微信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通过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

防范非法集资的有关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要强调一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端正心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冷静分析,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要牢记: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负,组织非法集资法律严惩。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财产损失,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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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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