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新闻网首页

手机新闻网

新闻客户端

非机动车乱停放罚 本市将于21日起进行常态清理整治

常熟日报讯(记者 徐鹤)本市将全面开展城区非机动车违法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12月21日起进行常态清理整治,届时市民违规停放非机动车将接受罚款、扣分等处罚。

根据整治要求,今后市民在非机动车停车框线内停放非机动车应摆放整齐,车头与地面箭头方向朝向一致,严禁无序停放、随意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框外禁止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出现挤占盲道、妨碍通行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整治重点区域为市区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城市道路沿线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商圈、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周边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集贸市场、学校、医院、车站、公共广场、政务中心、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

即日起至12月20日为前期宣传规劝阶段,12月21日起将开展常态清理整治。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当场处以罚款20元的简易程序处罚。如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或非机动车违法停放且车主不在现场的,由执法人员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将车辆依法拖移至指定停放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上限处以50元罚款,并按照《常熟市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每起10分的扣分。

据悉,此次整治工作将以打造精致城市为目标,按照“重点突出、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停放有序”的原则,坚持贯穿全程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治标治乱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条块联动、整体发力、形成声势、管出实效,着力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止无序停放、挤占盲道、妨碍通行等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和城市市容环境,并完善固化街道、公安、城管部门三方联合整治模式,在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顽疾难题方面探索形成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声明:所有来源为“常熟日报”和“常熟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12-52778455,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