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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妄言需担责

文/通讯员 张飞 曾庆会

不少人可能认为微信朋友圈是自己的社交圈,在上面任意发布信息无伤大雅。谁曾想,一次朋友圈的“吐槽”竟然引发一场名誉权纠纷。近日,常熟法院就审理了该起案件。

李某与王某本是朝夕相处的邻居,后因为口角之争发生矛盾,李某气不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辱骂信息并附带王某的图片。这条信息很快传播至街坊邻里,导致王某名誉受损,正常生活更是遭受干扰。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害、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主审法官在充分了解矛盾根源后,发现双方仅仅是因为停车占地的问题发生争吵,后李某为泄愤在朋友圈发布辱骂言论。本着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原则,法官分别对双方予以开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删除已发布的侮辱信息,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函,为此前发布的不当言论向王某道歉,王某也自愿撤回起诉。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是如此,互联网不是“胡来网”,要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否则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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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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