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新闻网首页

手机新闻网

新闻客户端

学生报复老师谁之过

杨婧

日前,一段《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洛阳市栾川县男子常某,将老师张某某拦在路边抽耳光,称因20年前上学时被该老师殴打,致心灵受伤。此事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反对的较多,也不乏表示理解者,还有人痛诉以前被体罚的伤心往事。但无论如何,学生打老师肯定不符合法治原则,也违背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

为人师表,满腹学问,教书育人,这本应是“老师”一词正确的诠释方式。这名被打的老师如果在20年前真的曾殴打过学生,那无疑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教育若简单粗暴,受教者又何以温良细腻?常某在成年后充满戾气,很难说没有当时事件的影响。

然而,“冤冤相报何时了”,用“打回去”来回应当年的恩怨,并将打人的视频上传到网络,这对事件中的任何人都是加倍的伤害。打人者既不能回到过去拯救被打的弱小自己,还把自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再一次撕开心灵的伤口,暴露于众人面前。报复完之后,他的心里真的痛快吗?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是一个社会人需要一辈子学习的事。学校的教育和社会阅历是用来教会感恩和责任,而不是仇恨。把磨难变为磨炼,把阴影变成动力,使自己扎根淤泥而茁壮成长,才是对当年伤害自己的人最好的“报复”。如何培养学生、如何因材施教、如何看待每个孩子的不完美,也值得全社会思考。

    声明:所有来源为“常熟日报”和“常熟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12-52778455,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