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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妻子男子获刑一年

常熟日报讯(通讯员 吴皆与 王惠良)只因怀疑妻子多年前曾经出轨,男子竟将妻子拘禁在家中数天并实施殴打,终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的一天傍晚,戴国兴从外地回到常熟租住处,因与妻子庞玉发生几句口角,戴国兴心头泛起妻子十年前曾经出轨的疑云。为发泄积累多年的怨恨,戴国兴将妻子一把推倒在床上,用绳子将她的双手双脚捆绑起来,胶带封上嘴部,一边辱骂一边对她实施殴打,还持刀威胁恐吓,不许庞玉外出,甚至不许出门大小便,控制人身自由长达两天两夜,直到戴国兴儿子的女友上门发现并报警,庞玉才得到解救。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庞玉的损伤构成人体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国兴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相关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男女平等已是公众常识,但一些人的思想中仍残留着男尊女卑的封建糟粕,将妻子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附属品,最终触犯刑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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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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