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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汽油不能买 非法买卖汽油双方均被拘

常熟日报讯(记者 杨之洲)日前,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办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汽油)的案件,买卖双方均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4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星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琴川街道黄浦路衡山路路口非法买卖汽油。警方当场抓获嫌疑人孙某,查获了一辆装有加油枪、加油器等相关工具的小型普通客车,但孙某否认自己是车主,并且否认有非法出售汽油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孙某进行了口头传唤,并通知当时已离开现场的买方金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天下午,两人被移交至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面对询问,孙某不再狡辩,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此前,孙某从朋友处购买了这辆小客车,打算做非法卖汽油的生意赚点钱。事发当日,孙某将装有汽油的小客车停在路口。金某开着自己的汽车路过该路口时看到了孙某,便上前询问,后加了点油。金某称他明知道对方没有卖汽油的资质,但贪图便宜,还是加了油。

目前,孙某和金某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汽油、柴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私人买卖汽油不仅违法,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如需加油,应到有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加油站,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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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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