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 张怡心)7月1日即将迎来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年度,医疗费用发生在2017年度的参保人员需要在本月底前办理报销手续。
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是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零星报销手续应当在医疗费用发生时的结算年度内办理,需要跨年度报销的,可延长至下一结算年度末。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医疗费用发生在2017年度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至就近的各街道劳动所或社保中心办理。第二种情况为医疗费用发生在2018年度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只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至就近的各街道劳动所或社保中心办理即可。因此,市人社部门建议医疗费用发生在2018年度的参保人员错开近日办理高峰时间来办理。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各镇、劳动所地址可在“常熟社保”公众号,菜单栏“公告信息”中的“服务网点”查看。
此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是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2018年度的医疗费用发票(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销;2019年度的医疗费用发票(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款支付至约定的银行卡。如果选择社保卡或市民卡的,请务必确保银行卡金融功能已激活。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可在“常熟智慧人社”小程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