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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常熟日报讯(记者 张怡心)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文,明确了本市2019结算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月起,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2940元。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分为5个档次,第1档为每月2940元,第2档为每月6415元,第3档为每月9890元,第4档为每月13365元,第5档为每月16842元。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9结算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基数为每月4900元。参保人员退休时补足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补缴基数不作调整。“协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按照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每月2940元执行。此外,鉴于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尚未实施,凡按上一结算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计算的事项,暂按2017结算年度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每月2013元执行。

市人社部门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每月10日前预存足额的保险费,避免因本人存款不足造成欠费而影响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参保人员如需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可到《缴费协议》 原签订地或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所在社区 (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专职人社协管员处变更或重新签订《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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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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