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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盗刷怎么办 及时留存证据很关键

文/通讯员 朱丽玲 江彩英

王某持有的银行卡在外地遭到盗刷,却遭到银行拒赔,王某遂诉至法院。因王某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市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诉称,2001年他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2018年7月24日凌晨,他突然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当天早上6时左右,王某至自助ATM机上查询,发现银行卡余额少了9000多元,遂立即报警并按照要求先至银行打印交易流水再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按照交易清单载明,王某的银行卡于2018年7月24日凌晨1时51分和1时52分接连发生两笔ATM取款交易,金额共计9300元,两笔交易发生地点位于江西省。王某称以上两笔交易均不是本人交易,他认为将钱存在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障他的存款安全,现如今银行卡在自己手上,存款却在异地受损,银行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在被告银行办理过银行卡,双方之间的储蓄合同法律关系合法有效。本案所涉银行卡卡内资金在江西省某支行ATM取现,事发时王某在常熟,也没证据证明王某的银行卡丢失,且在交易发生四个小时左右,王某立即报警并持银行卡至银行查询,后又至被告处查询款项交易明细及资金流向,被告也未能证明该资金变动系原告或他人持合法真实的银行卡进行。因此,结合本案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上述江西省某支行ATM取现系伪卡交易。该银行卡系被告发放,被告未能对伪卡交易进行识别,导致原告卡内资金损失。故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终判决被告银行赔偿原告王某9300元。

法官说法

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发卡行负有保障持卡人卡内资金安全义务,发卡行未尽该义务导致发生伪卡交易,持卡人资金被盗刷,应负合同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如发现伪卡交易,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及向银行交涉,证明真卡由本人持有,所谓的交易不是本人进行。同时,持卡人对其银行卡信息密码有保管义务,因持卡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持卡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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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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