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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屠滥宰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现场没收20多头活羊100公斤羊肉产品

常熟日报讯(记者 冯碧珩)7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获活羊二十多头、羊肉产品近100公斤。

不久前,有群众举报支塘镇何东村凌某在家中私自宰杀活羊并进行销售。在详细询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塘动物防疫站、支塘镇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17日凌晨4点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在凌某家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名屠宰人员正在进行屠宰作业。经调查,该场所非本市羊集中屠宰点,该批活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属私屠滥宰行为,违反常熟市羊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现场拆毁了屠宰用灶台,没收屠宰用工具以及活羊二十多头、羊肉产品近100公斤,并对羊屠宰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随后,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屠宰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屠宰管理科提醒广大市民,私屠滥宰活猪、活羊、活牛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到指定屠宰场所进行屠宰、相关肉产品按要求须经过动物防疫部门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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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章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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