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新闻网首页

手机新闻网

新闻客户端

非法储存汽油227.2升 男子被处7日行拘

常熟日报讯(记者 杨之洲)日前,市公安局辛庄派出所办理了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非法储存汽油的王某被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8月12日晚9时,辛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辛庄镇某小区内一直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怀疑有人私藏汽油。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定位了嫌疑人王某,并在王某家中查获共计227.2升非法储存的汽油,后民警将涉嫌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携带危险物质的王某口头传唤至辛庄派出所。

据交代,王某在一家物资储运公司上班,专门负责押车,这家物资储运公司是专门给某石油公司运输汽油的。每次押车时,汽油卸到加油站的地下汽油储存罐后,油罐车内总是会有一些残留,王某就利用一个专门的小铁桶通过油罐车底部的卸油口将剩余的汽油储存起来,然后将装着汽油的小铁桶拿回家倒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桶储存着,准备供自己的汽车使用。非法储存的汽油就和他的衣服、被子等易燃物放在一个小房间里,对自己和周围邻居的安全存在着严重的隐患。

警方提醒,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销售汽油等危险物品的,都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私自存储、贩卖属于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应到正规的加油站加油,如果发现私自贩卖汽油的窝点,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声明:所有来源为“常熟日报”和“常熟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12-52778455,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