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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常熟日报讯(记者 严婷)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崇华参加检查。

检查组成员分两组实地查看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常熟电厂码头、华润电厂码头、莫城街道常熟市锦弘印染有限公司、昆承湖湖心省控监测断面、古里镇滃头河整治情况,并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本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就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发展,把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突出污染防治重点,抓好综合治理,把治水攻坚摆在首要位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能力建设,全力打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攻坚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监管、严字当头,确保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监督权,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动真格、敢碰硬,强措施、求实效,突出法律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基层和群众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完善机制、改进工作,带动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切实可见、人民满意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惠良、陶理、周荣葆,副调研员潘云来参加检查,副市长徐海东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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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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