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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调解促亲兄弟化干戈

文/通讯员 孙成艺 许文

兄弟之间本应和睦相处,日前,常熟市人民法院却审理了一起因养老、继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

陈大将其弟弟陈二和妹妹陈三、陈四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母亲去世时遗留的存款45000元、现金8000元及家电。陈大认为,父亲老陈已于1996年去世,母亲老李于2019年去世,父母去世前均未留下遗嘱,弟弟陈二在母亲去世的第二天曾说过父母留下的遗产一人一半,现在所有的遗产却都由陈二独占,要求依法分割。

陈二认为,父母在世时曾按风俗约定由兄弟两人各负担一位老人养老送终。母亲虽然有存款45000元,但是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已经全部用完了。8000元现金是母亲生前留好给孙辈的结婚红包。现在已经没有遗产可以分割。

妹妹陈三、陈四均表示,愿意放弃全部继承资格,遗产由二位哥哥继承。

审理中法官发现,虽然兄弟二人之间有矛盾,但是所涉遗产金额并不大,且两兄弟之间素日相处较好,母亲去世后二人因为口角产生矛盾。承办法官遂联系村委会及家中威望较高的长辈一起至法庭,协助法官开展调解。最后陈二同意将村里给的丧葬费16000元领取后给付陈大。陈大撤回对弟弟妹妹的起诉。孙成艺/许文

法官说案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适用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陈二与被继承人老李共同生活且全权处理了丧事,应适当多分遗产。经多方调解,综合考虑存款、现金、家电及村里给付的丧葬费金额大小及丧事的花费,陈二享有大部分遗产,陈大享有小部分遗产,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维护了兄弟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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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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