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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不见面、无接触”远程办理涉疫区案件

常熟日报讯 (记者 葛洁)日前,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俞政维拨通了和身在湖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视频电话,一场跨越1000多公里的“见面”由此开始。这是常熟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通话的形式对身处疫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连线。

承办检察官、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具结室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视频连线,实现犯罪嫌疑人与检察官、值班律师“面对面”,进行实时无障碍对话。承办检察官在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对认罪认罚的权利义务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给予告知,并对量刑建议进行详细解释。同时,保障值班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适用程序上能进行充分协商,以真正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张某通过远程核实笔录,检察院通过邮寄的方式与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一起送达犯罪嫌疑人,完成签名确认。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减少因人员流动、接触带来疫情传播隐患,减轻防疫工作压力,同时切实做好疫情时期检察履职工作,根据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由承办检察官通过“常检刑事检察”专用QQ号、微信号,同疫情严重地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疫情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人、重点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不起诉宣告、认罪认罚具结、权利义务告知等,并邀请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平台对接介入机制,开展“不见面”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专门渠道,由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将案件书面证据材料和执法仪视频资料电子化处理,通过政法信息综合平台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和电话反馈引导侦查意见,提前介入生产、销售“假口罩”等案件。同时,通过随机随时查阅看守所视频录像,对过渡监室、在押人员食堂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通过查阅新入所人员体检表、伤病在押人员诊疗记录,对重点群体身体状况开展检察;通过电话随机询问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进行检察。

疫情防控期间,依托上述手段,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已办理相关刑事案件7件,开展专项检察5批次。在疫情防控期间,这种“不见面、无接触”办案模式成为检察官们的主要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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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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