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杨之洲)5月21日早上7时许,新世纪大道富春江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事故的其中一方陶某指着头盔上的擦痕和倒地的位置告诉民警:“今天没这个头盔,我的命就没了。”
事发时,两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左转进入非机动车道,由于左侧的电动自行车转弯半径较大,在右侧驾驶着电动自行车的陶某试图避让,但未能成功。电动自行车前轮撞在马路牙子上引发侧翻,陶某随之飞了出去,头部重重地磕在人行道的道板砖上。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事故双方并无大碍。驾驶左侧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几乎没受伤,陶某的手肘和腿部在倒地过程中有一点擦伤,但她最可能受伤的头部,因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受伤。
陶某说,平时,她经常看到交警部门宣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的知识,所以养成了骑车戴头盔的好习惯。最近天渐渐热了,又恰逢5月20日,她的丈夫买了一只夏盔作为“5·20”礼物送给她。没想到,这只头盔第二天就派上了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