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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出台 项目分值均有较大调整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徐鹤)日前,2021年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全新出台,与往年相比,在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申领市民卡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1月8日,记者就新政策常见问题采访了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科有关负责人。

新政策规定了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申领市民卡基本条件。非苏州市户籍的新市民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非常熟市户籍的苏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在本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在本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三个条件。申请积分入医的申请人则需同时符合在本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在本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其子女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至7周岁儿童。积分入学也有三个准入门槛,新市民首先要办理居住证,且申请时在本市已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表也有重大调整,项目及分值都出现变化。新市民可仔细查阅2021年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表及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等办事指南,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提交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的申请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有加分项目发生变化的(如社保、公积金、居住年限等)或有新增加分项目的,需前往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刷新信息或提交材料以取得积分。

新市民提交积分申请后,居住地跨镇(街道)变动,又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据介绍,新市民提出申请后,在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截止日前,其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镇(街道)变动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的居住证以及积分办理回执单,及时前往新居住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办理住址变更手续。

今年的积分入学受理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30日,积分落户受理时间为1月1日至7月31日,积分入医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8月20日,积分入市民卡受理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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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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