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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探头”式穿马路被撞倒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杨之洲)日前,胡某“鬼探头”式闯红灯栽了,不仅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倒,还要承担事故全责。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胡某还要接受相应处罚。

去年12月14日1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度假区中队接报称,在方塔街环城东路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查,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环城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方塔街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从左转的待转车流中横穿过马路。此时,龚某驾驶着汽车由南向北正常直行通过路口。

由于胡某突然从车流中冲出,龚某一时反应不及,将胡某撞倒,胡某的头部撞击在地面上。所幸,事故仅造成胡某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判定,胡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应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时,胡某没有将头盔戴在头上,而是挂在电动自行车上,没有发挥头盔真正的作用。民警对胡某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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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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