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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发生非接触性交通事故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杨之洲)日前,在嫩江路绿山路路口发生一起涉及三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令人惊讶的是,这三辆车并未发生直接接触,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市交警大队五星中队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民警调查发现,事发前,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嫩江路由西向东逆向行驶。当苏某驶至路口时,范某和王某一前一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从绿山路由北向西右转至嫩江路。三车在路口“相逢”。苏某见到突然出现的两车,提前减速刹车。范某和王某也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但当时正下雨,路面湿滑,车轮发生打滑,最终双双摔倒在地。

经认定,该起事故中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范某和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时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均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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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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