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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40)

为科学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承压的情况下,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指南》各项要求,筑牢企业疫情防控防线。

1.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梳理疫情防控工作程序,抓牢重点环节,盯牢重点人员,定期自查,落实企业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巩固新冠疫苗接种,加强全员防控培训,持续提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能力基础和处置水平。

2.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组,明确工作内容及人员职责,并在本企业公示。制定完善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将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3.建立员工健康台账。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晨晚体温监测,定期组织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在劳动岗位上,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全套防护用品;对于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来常货物的现场工作人员,实施专岗管理,按要求落实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对于存在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的员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

4.严格落实货运闭环管理。企业须严格按照《常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收(发)货企业和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制订货运司乘人员闭环管理方案,督促外地司乘人员“即装(卸)即走”,落实本地司乘人员集中居住管理、“单人单间”“一天一检”,按照橙色风险标识和绿色风险标识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所有进出车辆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并对进口物品、中高风险地区来常货物按要求进行消杀,做好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消杀。

5.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企业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配备工作,按照1个月的使用量进行储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6.落实场所消杀防疫。企业须组织场所消杀培训,定期对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经营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并向所在镇(街道)报告排查检查情况。各企业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7.进行防疫健康教育。企业要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做好自身防护,尽量保持工作、休息区域两点一线,不集聚,降低感染风险。密切关注企业员工的情绪变化,强化人文关怀。

8.划定合理活动区域。企业应设置独立、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场所。制定工作考勤、办公、作业、就餐等人流管控措施,排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合理划分办公、生产班组及住宿、就餐区域,封闭生产的同时,避免造成人员集聚。

9.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含上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未到岗的不得复工复产。落实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10.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企业要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及时更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职工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常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企业疫情防控指南》详细内容请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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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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