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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带“盒”称重侵权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戴晓怡)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梅李分局、市消保委梅李分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反映近期在梅李某熟食店购买凉拌菜时,商家将其所选购的菜品和一个塑料碗一起称重,并按照称得的分量结算。消费者认为,商家将塑料碗按照菜品的价格称重后出售给消费者,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接到投诉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被诉商家处核实情况。经向商家了解,其所售凉拌菜由于需要搅拌,故放在一次性塑料碗里制作,在称重时确实会将碗和菜放在一起,结算完后会将凉拌菜和碗给消费者带走。工作人员将店内的塑料碗放在电子秤上称得重量为20克,按照凉拌菜120元每公斤计算,该塑料碗价值2.4元,相当于消费者每购买一次凉拌菜就无形中花费2.4元购买了一个塑料碗。虽然正常饭店打包也会收取一定的包装费,但前提是消费者向商家主动提出需求,并且商家也会将打包盒的价格提前告知消费者。而在此投诉中消费者毫不知情,商家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该商家表示,由于该塑料碗材质环保可降解,而且是总公司规定使用的,其实成本价也要接近2元。但这都不是商家向消费者私自收取费用的理由。针对上述商家的行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退还多收取的投诉人的费用,并给予警告。该商家对此结果表示接受,并会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改正此行为。投诉人对此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类似的套路,比如买水果时连筐一起称重,或者买海鲜时连水一起称重等。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一旦遇到类似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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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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