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徐鹤)为推动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日前,苏州市正式发布装修补贴申请有关事项,本市同步参照执行。
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签订装修合同,但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真实发生装修施工购买物品材料行为的情况,可以享受补贴。
补贴范围包括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此处的补贴金额指的是符合补贴范围内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总价,并非装修合同总价。
补贴办理流程为:市民首先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
由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有关信息汇总报送苏州市住建局。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相关申报App将于近期上线。
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包含单位。申请人、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三者应一致,或者申请人同时列名于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