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通讯员常韧达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正司法、助力民主立法等方面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人大力量。
强化法治保障
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家·庭融合”代表联络品牌,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以103个融诉驿站(“共享法庭”)为载体,累计化解纠纷超1300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检察听证室建设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市检察院拓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家事矛盾纠纷做好前端法治化引领。
二是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对“两院”的集体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与“两院”领导班子对当前涉企检察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深入交流,围绕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全市基层治理大格局,参与全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类活动,力推法治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三是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推动政府对涉及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破除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障碍。
优化监督效能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关注基层依法行政。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部门联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情况的汇报,指出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档进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专题调研本市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汇总市公安局、多个城乡派出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发挥以文资政作用,提升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动平安常熟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聚焦“两官”履职评议。制定本年度“两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将评议范围扩大到“两院”班子领导,进一步提升被评议对象层级,提升评议覆盖面。通过民主测评、案卷评查、旁听庭审、走访调研、征集意见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6名员额法官、3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测评,评议结果最终与“两院”监督、“两官”晋升和“回头看”相结合,督促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来信来访处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登记、转办交办、催办督办等机制,做到耐心答复、及时批转和限期办结,进一步规范了来信来访工作秩序、提升了信访办结率和解决率。
深化联动协作
提升法治惠民水平
一是加强立法建议供给。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常态化联系指导市人民法院、虞山街道、海虞镇等3个苏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立法层面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拓宽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作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全年累计围绕《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条例提出200余条意见建议。今年3月份,市人民法院和虞山街道被评为苏州市首批高水平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点。
二是促进建议双向转化。加强与“两院”沟通联系,深化代表建议和司法、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将“防范医保诈骗”司法建议积极转化为代表建议并纳入重点督办建议,凝聚各方合力,形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协同力量,促进基层社会精准治理的集成效应进一步彰显。围绕代表关于“钱底巷古文化遗址修复”的建议,推动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推进钱底巷古文化遗址修复和活化利用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承办苏州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加强交流研讨,推动创新和完善司法监督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调研,推动完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枢纽,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配合上级人大完成《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保障法律在本市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