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戴晓怡)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向消费者、食品摊贩经营者发出食品安全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在食品摊点消费时,应选择信息公示齐全(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摊位整洁卫生、操作规范、食材新鲜的摊位,避免光顾无备案的流动摊贩;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等信息,不购买信息不明的食品。要合理健康饮食,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摊贩出售的自制饮料或汤煮类食品;尽量多吃热菜,谨慎选择凉菜,不选择生食类食品;合理点餐,文明用餐。要积极主动维权,在消费过程中应保存好消费凭证,如果遇到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有疑问,要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对食品摊贩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要做到主动备案亮证经营,从事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应主动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并在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区域和时段进行经营,不得到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周边200米内从事经营活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要严格管控食品源头,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留存供应方资质和票据,做到来源可溯。要严格规范加工操作,食品加工、储存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要严格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时应索取消毒合格证明。要严格规范销售行为,销售散装熟食、凉菜等可直接食用食品时,应当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防护措施,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另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下列食品: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