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_常熟新闻网-本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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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08:58
来源:常熟新闻网

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张雨嘉)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了解到,5月28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升级版《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创新推出面向单位在职职工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新政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构建更广泛、更灵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助力市民安居。

此次升级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试点政策覆盖人群广泛,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苏州市以城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自然人均可自愿参加,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及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也可参照执行。

在缴存方式上,灵活就业人员享有高度灵活性,可选择“按月缴存”或“自由缴存”模式。按月缴存由银行自动扣款,月缴存额可灵活调整,每月10日划款(遇节假日顺延),10日未成功则20日补划。自由缴存无缴存时间、金额上限和频次限制,单次最低缴存额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0%。提取优势也较为突出,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其个人缴存部分时无需材料,无时间、金额和频次限制,退出制度时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贷款申请需满足账户状态正常且近6个月(含)连续正常缴存,或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时长超过6个月(含)。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身份转换时,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采用“日均余额法”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贷款申请日前6个月日均账户余额×规定倍数(首套15倍,二套10倍)×存贷系数(当前为1.25),并综合考虑收入、还款能力、信用、期限、房价等因素。

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创新推出“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自选礼包”。职工可自愿缴存补充公积金,其缴存和提取均采用自由模式,无上限限制,支持灵活缴存、随意提取。补充公积金自存入专户起即按现行利率(1.5%)计息。缴纳补充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日均余额法”计算额度(也可选择基数法,不超过上限),充分体现“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原则。若符合多孩家庭、购买绿色建筑、青年人才等政策条件,贷款额度还可按比例上浮。此举为单位职工创新提供了提升贷款额度的有效途径。例如,某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账户余额2万元,购买首套房经测算贷款额度约42万元。若其选择一次性缴存补充公积金6万元,3个月后预估可贷额度可提升至约93万元,6个月后可达约150万元;若一次性缴存20万元,1个月后预估可贷额度即可达约100万元,2个月后约150万元(最终额度需结合家庭收入、房价等综合确定)。

为提升服务体验,苏州公积金中心持续推进“轻应用”建设,市民无需下载安装,通过微信、支付宝“苏州公积金”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及“苏周到”App即可便捷办理多项业务,实现线上“秒办”。同时,苏州公积金中心创新推出聚合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多种方式自由缴存补充公积金,率先实现缴存支付方式从传统银行卡向互联网金融创新支付的转变,7月1日后市民即可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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