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春假时间确定 为4月1日至3日 衔接清明节假期_常熟新闻网-本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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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09:59
来源:常熟新闻网

义务教育学校春假时间确定 为4月1日至3日 衔接清明节假期

本报讯(融媒记者 葛洁)2月9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2026年苏州义务教育学校春假时间为4月1日至3日,衔接4月4日至6日清明节假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通知》《苏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春秋假制度,在1至9年级推行。

春假、秋假各3天,原则上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时段(即4—5月、10—11月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相连。具体时间由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春秋假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时间中安排,原则上不调整寒暑假时间安排。

根据相关政策,各校不得因调整安排春秋假而增加课程、课时。春秋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给学生和家庭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参与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无证经营、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春秋假期间确实无人照护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兜底托管服务,及时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工作人员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托管服务以体育活动、艺术熏陶、实践体验等为主,不得开展学科类教学。学校托管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据实收费。

同时,相关部门将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青少年宫(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场所,为春秋假期间未能出行的学生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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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假配套服务有哪些

从立德树人角度看,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制度,有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学期安排和教育教学节奏,纾解学生学业压力;二是有利于学生走出校园、走出家门、走向户外,亲近自然、融入社会,感受家乡发展变化,饱览祖国大好河山;三是有利于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自理能力,锤炼意志品格;四是有利于家长更好陪伴孩子成长,融洽亲子关系。

为进一步丰富春秋假服务资源,相关部门制定以下配套举措:

(1)指导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园林等场所与区域的春秋假安排紧密衔接,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开放,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游览体验。

(2)引导研学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在春秋假期间提供优惠服务,丰富校外实践课程资源。深入挖掘苏州革命传统、历史名人、文化遗产、非遗技艺等独特资源,精心策划主题鲜明、富有教育意义的研学游产品,加强研学线路、课程要素建设,打造一批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研学游品牌,形成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3)鼓励在苏高校对中小学生开放校园、博物馆、校史馆等,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4)提前向社会公布春秋假服务的点位、线路,为学生假期出行提供参考。

(5)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个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安排等与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安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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