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相得益彰 ——常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亲历记_常熟新闻网-本地新闻
i常熟
常熟发布
202602/1209:59
来源:常熟新闻网

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相得益彰 ——常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亲历记

文/融媒记者徐鹤

1985年9月,一则消息传来:国家建设部、文化部正启动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遴选申报工作,各地符合条件的城市已陆续着手筹备。消息一出,常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即决定抢抓机遇、全力申报,由时任市长高政牵头挂帅,市建设委员会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联合组建申报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申报各项事宜。

彼时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仅有五六名工作人员,大家全员上阵。在老文化工作者黄步青主任的统筹带领下,文管会的几名年轻人分工协作、日夜攻坚,一头扎进申报材料的撰写与收集工作中,现年78岁的吴慧虞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既要梳理常熟历史文化古城的发展脉络、撰写详实完整的古城介绍,也要整理历代名人传略、汇总各类文物古迹明细,还要摸排全市名胜古迹保存现状、填报统计表,并同步编制历史文化古城保护规划,绘制清晰准确的景点与文物古迹示意图,每一项工作都容不得半点马虎,字字句句皆要经得起推敲。

历经3个多月的奋战,申报材料初稿终于成型。随后,专班领导带着初稿赶赴南京,专程向省建委、省文化厅的相关领导与专家汇报请教,求取指导意见。待一行人返程,吴慧虞与同事们第一时间对照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打磨、逐页完善,确保材料既贴合申报要求,又充分彰显常熟的历史底蕴。1986年1月底,常熟申报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各项筹备工作圆满收尾;2月,常熟市政府以〔1986〕18号文件正式印发《关于上报常熟历史文化古城材料申请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报告》,同步报送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及江苏省政府、省建委、省文化厅、省文管会。同月,高政亲自带队,率领市建委与文管会相关领导奔赴北京,当面向国家部委相关领导专题汇报常熟申报工作,详实的材料、鲜明的特色与扎实的保护基础,赢得了部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批准常熟成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消息传回常熟,全市上下欢欣鼓舞,参与申报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更是激动不已,多日的辛劳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满心的荣光与欣慰。时至今日,吴慧虞依然认为,常熟能成功获批绝非偶然,归根结底是常熟的“底子”够硬、底蕴够深:其一,常熟历史源远流长,文脉从未断流;其二,名人贤达辈出,人文底蕴深厚;其三,文物古迹星罗棋布,各级文保单位留存完好;其四,“山、水、城”相依相融的古城格局独具特色,城内街道仍基本保留明、清时期的原有风貌。这份得天独厚的历史积淀,正是常熟申报成功的核心底气。获批之后,不少未能入选的城市纷纷前来常熟参观学习,吴慧虞当时便接待过无锡的考察团,考察团团员们虽有遗憾,但也格外认可常熟的历史积淀,吴慧虞将常熟申报与保护的思路和原则倾囊相授。考察团回程前,团员们向吴慧虞由衷感慨道,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终究是对一座城市历史积淀的最好认可。

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常熟的名城保护与文物事业自此有了更清晰的方向、更坚实的支撑,步入蒸蒸日上的发展新阶段。1988年,常熟在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首次单列编制《常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后续又分别在1995年、2002年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对保护规划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古城内“点、线、面、河”的重点保护体系——“点”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线”即传统街巷脉络,“面”即历史传统街区,“河”即古运河琴川河段,同时确立分层次、分级保护原则和保护、整治相结合原则,为古城与历史遗存的全面保护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后,吴慧虞所在的文管会聚焦文物古迹的稳定维修、保护传承与合理开发利用,扎实推进多项重点修复工程。梅李聚沙塔纠偏修缮工程于1993年启动,先开展塔体纠偏、加固作业,1997年又全面实施复原修复,历时数年让这座历经岁月侵蚀的古塔重焕生机;方塔修复工程斥资500多万元,严格依据史料记载,按宋代始建时的形制与工艺进行大修,既大幅加固塔体结构,又完整保留原有风貌,让千年方塔留存古韵、屹立如新。可以说,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让常熟的文化保护工作有了主心骨,也让吴慧虞这些文化保护工作者更有干劲、更有底气。

吴慧虞自1979年投身文化保护工作,至2008年退休,三十载春秋,始终坚守在古城守护与文物保护的一线,亲历了常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艰辛与荣光,也见证了名城保护事业的一步步推进。如今距常熟获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40年,古城风貌依旧、文脉代代相传,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相得益彰,愈发宜居宜业、古韵新生,这份美好,便是对吴慧虞过往坚守最好的回馈。

责任编辑:新媒体编辑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93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