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张千千 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2月28日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优化为帮扶小额信贷,进一步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通知明确了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期限、金额、利率和贴息方式等政策要点,旨在过渡期后延续金融财政协同有益经验,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增收致富提供专属金融支持。相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调整为农村地区有帮扶需求的人口,贷款金额也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责任编辑:新媒体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