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防范非法放贷海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告。
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第二张内容:
郑重提醒: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以罚款、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受到行政处罚的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由有关部门建立信用记录,按照规定将其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张内容: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四张内容: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