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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贷难还 亲戚占住催债

文/见习记者 邹磊

人们常用“血浓于水”来形容亲情,然而当亲情与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往往变得脆弱不堪。近日,市民陆先生正因一笔与他无关的债务,被亲戚逼得有家不能回。

有家难回

住宅惨遭亲戚涂鸦

“我亲戚赖在我家不走,打算占住讨钱!”8月10日,家住荷花新村的陆先生拨打新闻热线反映,他家的亲戚因债务问题霸占了他的住房。

“为何不报警处理?”记者问。

“我报警没用,户主不是我,警方也没法处理。”陆先生告诉记者,这处住宅早已过户给小姨,而小姨担心得罪这帮亲属,不敢报案,只得仍由他们摆布。 

8月15日,记者陪同陆先生来到位于荷花新村的住所。此时,雪白的墙壁上被人用黑色油漆涂上了“XXX,欠债还钱”几个字样;客厅内的沙发上零乱地堆放着被子和枕头;烟灰、纸屑等生活垃圾散落在地板上,场面颇为凌乱。

“你不还钱,我们就不走!”一名坐在沙发上中年男子突然站起,指着陆先生忿忿地说。

“不是我借的钱,怎么找我来要呢!”陆先生回应。据介绍,这名男子就是前来讨债的亲戚之一,从今年7月12日开始,每天傍晚6点左右,这4名亲戚便来此讨债,如若不给就强行住下。在经过几次争执之后,不堪其扰的陆先生全家只得在外租房,以求安宁。

“现在我有家也不能回。”陆先生望着近在咫尺的家,万般心酸。

事出有因

好友破产贷款难还

既然不是陆先生借的钱,为何亲戚们却偏偏向他要债?究竟什么原因,迫使亲戚们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陆先生告诉记者,整个事情还得从他的朋友查某说起。

查某与陆先生曾是生意伙伴,在本市经营一家针纺织公司,生意还算不错。2011年,查某急需一些资金做周转,便找到了陆先生。由于交情颇深,陆先生便向查某介绍了自己亲戚顾某、王某、陆某、吴某。在查某的担保下,四人用房产证向本市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做了抵押贷款,为查某筹得500万余元的资金以供周转。而查某也向四人出具了借条,并承诺分给每人每年3万元的利息。

正当顾某等人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坐收渔利之时,唐某的公司却突然因资金无法回笼而破产。陆先生听说查某破产,立刻拨打了查某的手机号码,所幸查某并未逃之夭夭,仍能取得联系。当时查某在电话里承诺,那笔钱很快就能偿还。然而2年多过去了,这个承诺却始终没有兑现。

法庭相见

住房被封亲戚反目

2013年9月13日,借贷公司一纸诉状,将借贷人顾某等4人及担保人查某告上法庭。虞山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张诉讼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顾某等4人每人还款125万,担保人查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自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否则由法院强制执行。

眼看法院的还债期限越来越近,债主也天天盯着要债。心急如焚的顾某等人只得找到陆先生,让他喊查某出面处理。可是陆先生虽有查某的电话号码,但却不知他身居何处。最终,虞山法庭因顾某等人未在期限内还清债务,于2014年7月依法将四处抵押房屋查封。

“大家都是亲戚,谁都不想为了钱的事撕破脸。如今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情面可言了。”顾某说,当初他们都是看在亲戚的份上才对查某万般信赖。现在查某避而不见,他们无处讨债,只能找陆先生讨说法。

律师呼吁

民间借贷需谨慎

记者随后咨询了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东认为,顾某等人追讨债务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而不是采取这种非法过激行为。陆先生作为中间人虽然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在道义层面上来说应该积极配合其亲戚,尽快找到欠债人查某并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此外,黄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参与民间借贷还需三思而行。“虽然民间借贷较银行借贷门槛低、收益高,能够解决个人、企业生产之所急,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等优点,但它还具有盲目性,借款方往往面临着借款难以收回的巨大风险。”黄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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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 借贷 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