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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滞留医院三年多

文/常熟日报记者 王钱欣

转眼又到春节,但李先生今年的春节看样子又将在医院度过。这将是他在医院过的第4个春节。2月13日,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致电市便民服务热线,反映李先生至今仍吃住在医院,霸占床位3年多,还在病房安装监控探头。他亲属指责医院和相关部门处事不公。

那么,李先生为何会待在医院这么长时间?

李先生今年43岁,老家在安徽六安市。在医院提供的出院记录上,写有他于2011年7月3日因“车祸致神志不清一小时余”入住医院E IC U ,在全麻下进行手术。术后返回E IC U 监护抢救治疗,病情平稳后于2011年7月7日转入医院神经外科继续治疗。之后,患者病情恢复良好,建议出院,但因受伤原因及经济问题滞留医院,医院医务科了解情况后,要求他在 2013 年 6 月 10日强制出院。李先生本人未在出院记录上签字。

在医院提供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司法鉴定结果是,他轻度智能障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份鉴定是2014 年8月8 日由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受本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他精神状态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的鉴定。

同年,医院向市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说他 2011 年 7月3 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入住医院,经过救治,病情恢复情况好转,符合出院条件,医院开具出院记录,但他一直滞留医院,从2013 年6 月11 日至2014 年 4 月 30 日止,共拖欠医疗费用3 万多元。医院请求法院判他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用,迁出医院。但据了解,李先生没有接受法院传票。

在2 月13 日当天,李先生和两个哥哥都在医院12 病区的病房。病床边柜子上确有一个摄像头。他大哥提供了一些照片,并指着照片上的伤口说,伤是被人打出来的,事故现场是假现场。还说医院的治疗记录将他弟弟名字写错,导致无法去报案。

他大哥还提供了一份署名是李先生的伤情书面说明,提到 2011 年 7 月 3 日,他被虞山镇中泾村王姓村民等人殴打致昏迷,醒来后发现已在医院。但派出所讲他遇到交通事故。哥哥们为替他讨回公道,东奔西走,已花费了几十万元,但事情迟迟没有结果。

这份说明的后半部分是他大哥叙述的事情经过。提到2011 年7 月4 日李先生妻子去交警队了解情况时,接到恐吓电话,威胁说再去交警队,就让他们回不了家。交警队办案民警说事发时,李先生骑两轮电动车撞上了王某骑的三轮车。三轮车逆向行驶且刹车失灵是事故主要原因。但李先生意识清醒后说是被人打的。交警队没能让他们看监控录像。之后,警方以未发现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此外,主刀医生说根本没有参与李先生的第二次手术,手术者一栏不是医生本人签字。医院也没给出合理解释。2013 年 6 月 10 日,在李先生二次手术造成心肺多处损伤的情况下,医院要求他强行出院。

因受伤原因及经济问题,患者滞留医院3 年多,医院和患者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此,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旻倩说,作为医院,如果觉得患者长时间无理由占用了医疗资源,那么,可以拿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反过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甚至是警方的处理有疑义,也可以拿出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去起诉,采取占用医院床位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医院是公共服务机构,长时间占用床位,侵犯了医院的利益,也影响到其他病人使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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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章静花]

标签: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