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云云)7月15日,省安监局以及苏州安监局领导来常督导调研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本市率先在苏州地区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
常熟市原有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户368家,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去年本市对287家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户开展了换发证工作,81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户被勒令进行整改。
今年4月,市安监局再次对287家持证经营户进行了排查,发现其中有90家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爆炸事故的通报》相关要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安全距离不够远等问题。工作人员当即收回了存在问题的经营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要求其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0家经营户符合相关要求,另有168家处于整改中,整改期间不再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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