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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保障教育公平

新闻发布厅第十一期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时 间:2016年5月31日

发布人:常熟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明华

主 题: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经市政府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秋季各学段招生计划和办法文件已经下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本期新闻发布会邀请常熟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明华,对相关招生工作答记者问,广大市民还可以直接咨询相关学校或者教育局基教科、职社科。

2016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哪些招生原则?

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同去年:一是坚持“依法、免试、就近入学 (园) ”;二是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学前教育入园率达 99%;三是继续实施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四是坚持帮困助学,确保每个特殊儿童入学。

(1)学区生如何认定?(2)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在什么时间到学校、幼儿园报名?

(1) 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认定学区生的唯一依据,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不在合法固定住所范畴。(2)幼儿园、小学、初中均于6月11日-13 日报名登记。参加积分管理并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新市民子女,按准入卡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对应的学校报名。继续实施分批次录取学区生的办法,即第一批为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区生;第二批为有合法固定住所但与户口不一致的学区生。各学段仅招收当年符合规定的起始年级学生。

(1)2016 年常熟市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会在什么时间公布?(2)城区各学校施教区和各乡镇(板块)学校施教区有什么变化?(3)今 年 是 否 继 续 实 施“零择校”?

(1) 5月31日公布2016年城区各学段学校施教区。(2) 2016年,无新建学校投用,故施教区与去年保持一致。(3)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保障教育公平,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继续实施“零择校”。

关于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入学,2014 年我市出台三条新规定(见①②③),2015 年正式实施。今年这三条新规定是否继续实施?

“①②③”三条规定今年继续实施,需注意的是:如果在2014年6月3日前签订购房合同,则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可推迟到入学当年度8月31日 (含) 前到位。(①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②2014年9月1日起,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三年认定一名幼儿园学区生、每六年认定一名小学学区生、每三年认定一名初中学区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若合法固定住所更换产权所有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该房产不作为同一学段学区生的认定依据,但可作为非同一学段学区生的认定依据。③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取得。)

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较去年有无变化?

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市实际坚持稳定原则,继续彰显公平、公正、公开。一是招生方式保持稳定;二是普通高中继续全部实行计划内招生;三是继续实行省中、市中课改实验班自主招生;四是继续仅学区生享受四星级普高普通指标生待遇;五是为推进高中学校自主发展和特色发展,学校可自主招收少量符合苏府办 〔2012〕 222号文件的体育优秀运动员。

今年高中段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2016 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新生4416名,均为计划内。由省中、市中等7所学校承担招生任务。职业类5000多名,包括高职、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职教中心和常熟理工学院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等,由职教中心等三校承担招生任务。还有部分输送到外地就读。初升高比例达98%。2016年普通高中适当放大招生计划 (去年普高计划 4140 名,今年 4416 名,增加276 名),普职比大体相当、较去年略有提升;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数量较去年增76名。

中招工作各类招生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省中、市中课改实验班招生方案提前公布并实施,实行提前自主招生,招生人数180名,已于4月底完成。除上述招生名额外,其余招生计划均采取志愿与市场化招生相结合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幼师,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指标生。录取方式:填报志愿。第二阶段: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招生计划 (含职教中心和常理工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70名)。录取方式:网上市场化招生;7月4日左右举行。第三阶段:其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计划、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部省属中专计划。录取方式:填报志愿,由苏州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第四阶段:各类职业高中、“3+2”农林高职、中专、技工计划。录取方式:填报志愿;由常熟市招办负责录取。

关于新市民子女积分管理入学的相关规定和时序有哪些调整?

新市民子女积分管理入学按 《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常政办发 〔2015〕 183号) 执行。去年明确“凡是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均须参加积分管理”。今年对购房的新市民采取简化程序,和本市户籍学生在同一时间参加报名登记,之后教育局将相关信息报新市民事务中心,经核查公安登记信息完整无误后,再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式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公办学校释放学位数公布在6月20日左右。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新市民申请积分管理入学 (园)子女年龄需满足:幼儿园小班招收 3 周岁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 6 周岁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引进人才等特殊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什么规定?

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高层次紧缺人才、外商投资企业和市外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军转干部及港澳台商子女入学 (园)问题,按常政办发 〔2015〕 18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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