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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合同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

常熟日报讯 (记者 戴晓怡)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为期8个月时间,集中对汽车销售业、房地产业、旅游业三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针对三大行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诸如“所售汽车属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的实车为准”“本项目内的商务楼、经营用房、综合用房、幼儿园、人防工程、车库(含地下、地上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归属出卖人”“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等,市场监管局将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大查处力度。如发现上述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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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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