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 金玮)犯了错应当悬崖勒马,如果为了掩盖铤而走险会增添新的罪恶。日前,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烟贩子强冲收费站的案子,犯罪嫌疑人赵某被判处非法经营罪以及妨害公务罪。
法庭调查显示,去年1月至今年3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购进红杉树、中华、利群等品牌的卷烟,之后又向他人出售牟利,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09万元。
之后,他又在今年3月21日凌晨,驾驶着载有716条共计价值14.9万元卷烟的汽车,途经沿江高速常熟北出口遇执法人员检查时,为掩盖其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驾车强行冲撞收费站隔离横栏及拦截的警车逃跑,但后来依然被民警抓获。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应依法分别予以惩处。同时,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赔偿被撞坏警车维修费用,可从轻处罚。
最终,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赵某犯有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