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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生态美丽湖泊群 我市出台深化湖长制工作方案

常熟日报讯(记者 陈瑜琳)日前,根据中央《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关于加强全省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关于深化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并出台《关于深化湖长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生态美丽湖泊建设步伐。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我市将建立市、镇(街道)、村 (社区) 三级湖长体系。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10个湖泊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湖长,湖泊所在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湖长,16个50亩以上的湖泊由镇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湖长,50亩以下的湖泊由所在镇(街道)明确湖长。全市所有湖泊沿湖行政村两委负责同志担任网格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湖泊最高层级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在建设生态美丽湖泊群总任务下,最高层级湖长负责统筹协调湖泊及出入湖河道的水域空间管控、湖泊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提升、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长效管护和湖泊综合功能提升八项任务;协调解决湖泊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主导湖泊保护规划与“一湖一策”方案的编制实施;明晰主体责任,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村两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网格长和管理单位将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湖泊和出入湖河道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行为,坚决清理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发挥湖泊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综合功能,拓展河湖岸线公益功能,因地制宜建设水文化基地和载体,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让碧波荡漾的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展现常熟美丽水乡形象的生动载体。

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将通过连通河湖水系、滨湖带湿地恢复、优化岸线利用、建设绿色休憩廊道、推行生态清淤、重构河湖生境等措施,打造尚湖水源涵养中心,打造昆承湖、琴湖等城市湖泊群,打造南湖荡等乡村湖泊群,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少地面径流污染;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港口、码头、船闸设置污水污物收集设施,入湖船舶设置污水污物存贮装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等措施治理底泥内源污染;加强区域联合调度,实施联防联控,促进水体流动。

我市还将严格执行《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以建设“健康的生态湿地城市”为目标,到2020年使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推进湖泊及出入湖河道的生态建设,重点打造南湖生态湿地公园;构建生物多样性网络,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湖泊生态修复,提升资源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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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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